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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嘉钦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环保工程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嘉钦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及调试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6年9月10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嘉钦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嘉钦科技有限公司

嘉钦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岗头路9号(中心位置:经度:113°28′4.438″,纬度:22°20′13.772″),占地面积17412.1m2(包括预留空地),建筑面积45210m2,主要生产、加工、销售:塑料配件,预计招聘员工600人。该建设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8:00-12:00, 13:30-17:30),项目不设夜间生产。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预计本次新建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配件约900t/a。

目前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①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注塑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通过1根50m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

②模具维修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③烘干废气、破碎及二次投料粉尘、焊接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采用有效的隔音、消声措施,厂界产生的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三、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嘉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岗头路9号

联系人:彭小姐

电子邮箱:632100371@qq.com